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4年11月14日至15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2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1项、不符合要求的1项。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
一、遂宁经开区兴宁路、惠民路下穿通道项目建筑垃圾运输事项
******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
******有限公司申请运输遂宁经开区兴宁路下穿通道项目工程渣土,运输量约40000立方米,运输至市河东新区二期腾龙路以东、鹤云路以南(HD04-04-02)地块和腾龙路以西、香林路北路以南(HD03-03-01)地块,用于回填作业。
(四)运输路线:建筑垃圾产生项目—腾龙路以东、鹤云路以南(HD04-04-02)地块;建筑垃圾产生项目—腾龙路以西、香林路北路以南(HD03-03-01)地块。
(五)存在问题:经查阅该项目业主单位有关文件、市级有关部门关于该项目的情况报告,兴宁路、惠民路下穿通道项目为成达万铁路项目中的一部分,其用地权属为铁路部门,属于地方涉铁项目、不是房建和市政设施项目。根据《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川办规〔2024〕4号)第五条、第七条等规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房建和市政设施工程城市建筑垃圾的监管,交通(含铁路)等领域建筑垃圾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和利用。因此,该项目不能办理仅适用于房建和市政设施工程领域内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有限公司反馈审查意见及存在问题。
二、市河东新区“邦泰云玺”等16个小区建筑垃圾运输事项
******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
******有限公司申请运输市河东新区“邦泰云玺”“佳乐世纪城”“帝一江岸”“旗山钟秀”“联福家园”“学苑小区”“紫竹美庭”“晨曦小区”“阳光小区”“山水小区”“香林怡景小区”“芳洲别院小区”“钟灵毓秀”“仁和天地”“养生苑”“乘龙苑”等16个小区装修垃圾,运输量约2150立方米,经分类处理后运输至市河东新区“正黄锦绣潮鸣”项目,用于回填作业。
(四)运输路线:建筑垃圾产生小区—旌忠路—香林北路—东阳路—锦绣潮鸣项目。
(五)审查意见:同意办理,应使用合法运输车辆,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4乙15号”。
(六)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5年5月14日止。
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社会******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
******建设局
2024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