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四******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川汶******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合格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包件一合格候选人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包件二合格候选人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2025年01月25日至2025年01月27日(3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有限公司公路三分公司
联系电话:******;028-******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