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项目编号:SDGP************00097
交易平台项目编号:NY-ZC-******-0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元) |
1 |
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民政局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采购项目 |
1 |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宁阳县特困供养制度,激发社会活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山东省养老服务条例》、山东省民政厅《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鲁民[2020]2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实行社会化照护服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2 未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公告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3日;
2.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8081/)进行领取招标文件(必须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
3.方式:供应商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供应商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网上远程异地评审方式。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 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3******办公室
联系电话:******
3.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倩 联系方式:******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阳县民政局
地 址:宁阳县海力大道民生园六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华宁嘉禾园小区南门大厅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倩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