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53A******468C1 昆明中央法务区网站建设、微信小程序开发及新媒体代运营项目(二次)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项目名称为昆明中央法务区网站建设、微信小程序开发及新媒体代运营项目(二次)(项目编号:I53A******468C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受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比选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中央法务区网站建设、微信小程序开发及新媒体代运营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I53A******468C1
2.3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比选。
2.4采购范围:昆明中央法务区网站建设、微信小程序开发及新媒体代运营项目(二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昆明中央法务区数据库建设、网站应用程序开发;
(2)昆明中央法务区微信小程序开发;
(3)昆明中央法务区微信公众号新媒体代运营。
注:供应商需对所投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 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2.5比选控制价:人民币18.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其中数据库建设、网站应用程序开发8万元(一次性费用含一年维护),微信小程序开发5万元(一次性费用含一年维护),新媒体代运营5万元/年。各供应商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对应比选控制价,否则按不响应竞争性比选文件处理。
2.6项目实施时间要求:
(1)数据库建设、网站应用程序开发: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通过采购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的免费维护;
(2)微信小程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作,通过采购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的免费维护;
(3)新媒体代运营:1年(从2025年1月1日起算)。
2.7项目实施地点:昆明中央法务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及相关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建设成果应符合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采购人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经验及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需的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
3.3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与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3.4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09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9月24日17时00分止确认参加比选并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4.2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方式(任选其一):
(1******有限公司网站(******/),在网上确认参加本次竞争性比选并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及其它资料;
(2)线下获取:供应商请于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有限公司)508室现场确认参加本次竞争性比选并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线下获取时间为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竞争性比选文件服务。
5.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开始时间: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3******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评标四厅(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官网(******/ynweb/)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二号楼6楼
联系人:李萍萍
联系电话:0871-******
******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邮政编码:650106
联系人:田恩泽、包效民、袁艳、雷海生
联系电话:0871-******
电子邮箱:******
******银行昆明环城西路支行
账号:************6267
异议受理人和联系方式:田恩泽、包效民,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