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务局关于汶川县渔子溪映秀镇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询价公告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水务局组织开展“汶川县渔子溪映秀镇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的选定工作。选定后的服务机构将为汶川县渔子溪映秀镇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各单位积极参与。
一、询价名称:汶川县渔子溪映秀镇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选定。
二、询价内容:
******服务中心。
2、询价内容:汶川县渔子溪映秀镇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3、询价限价:4万元(包干价)
4、服务期限:20天(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所有相关内容并在取得主管部门核准文件后完成公示)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工程达到水土保持验收条件后,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以及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编写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交付业主单位,并通过有关部门备案。
2、工期要求:工程达到水土保持验收条件后,负责收集水土保持方案验收所需的资料,并在收集完成后,40个工作日内编写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交付业主单位,并通过主管部门备案。
3、网上公示并在国家官方平台进行验收备案。
四、询价申请人相关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工环或水文及工程地质高级工程师(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扫描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及联合体参与(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询价要求:
1、咨询机构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州、县财政、建设部门的相关规定,积极主动提供相关服务。
2、若有参加了我局设计******水务局提供(2020年1月1日起)。
3、中选后开展合同签订工作,并开展服务工作。合同初稿由中选单位在接到中选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拟定,若未及时提交合同初稿,视为自动放弃;接到中选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入场开展工作,若未及时入场开展调查,视为自动放弃。
******************水务局,列入黑名单公告、现场接受相关资料、专家工作小组综合评审、通知签订业务合同。
六、受邀机构必须提供的资质文件和资料:
1、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2023年1月至参加询价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公示截图);
5、为汶川县渔子溪映秀镇防洪治理工程制定的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等内容,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6、提供公司拟派本项目人员名单(需加盖公章);
7、报价文件(合理低价)(若有浮动,需作出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8、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询价方式:
1、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书面最终报价(合理低价),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鉴定所需要的车船费、交通费、临时雇佣人员工资、现场调查复核、报告打印、安全、保险等一切费用。
******水务局组织工作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检查;满足资格要求后以报价最低为中选单位(若存在最低有多家单位则采取随机抽签)。
3、若报名人数在三家以下则视为废标,重新进行采购。
八、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点。
2、询价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11:00。
******服务中心)。
4、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11: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水务局,采用邮件报名方式,直接将报名申请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超过报名时间要求视为无效报名邮件。(报名邮箱:******)。
******水务局。
7、联系人:刘老师 ******
******水务局所有)
******水务局
2024年10月8日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水务局组织开展“汶川县渔子溪映秀镇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的选定工作。选定后的服务机构将为汶川县渔子溪映秀镇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各单位积极参与。
一、询价名称:汶川县渔子溪映秀镇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选定。
二、询价内容:
******服务中心。
2、询价内容:汶川县渔子溪映秀镇防洪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
3、询价限价:4万元(包干价)
4、服务期限:20天(完成水土保持验收所有相关内容并在取得主管部门核准文件后完成公示)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1、工程达到水土保持验收条件后,按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规程》(gb/t22490-2008)以及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编写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交付业主单位,并通过有关部门备案。
2、工期要求:工程达到水土保持验收条件后,负责收集水土保持方案验收所需的资料,并在收集完成后,40个工作日内编写完成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交付业主单位,并通过主管部门备案。
3、网上公示并在国家官方平台进行验收备案。
四、询价申请人相关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工环或水文及工程地质高级工程师(格式自拟);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单位需提供近三年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扫描件)、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扫描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7、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及联合体参与(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询价要求:
1、咨询机构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州、县财政、建设部门的相关规定,积极主动提供相关服务。
2、若有参加了我局设计******水务局提供(2020年1月1日起)。
3、中选后开展合同签订工作,并开展服务工作。合同初稿由中选单位在接到中选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拟定,若未及时提交合同初稿,视为自动放弃;接到中选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入场开展工作,若未及时入场开展调查,视为自动放弃。
******************水务局,列入黑名单公告、现场接受相关资料、专家工作小组综合评审、通知签订业务合同。
六、受邀机构必须提供的资质文件和资料:
1、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2、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2023年1月至参加询价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公示截图);
5、为汶川县渔子溪映秀镇防洪治理工程制定的水土保持验收服务方案(包含售后服务等内容,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6、提供公司拟派本项目人员名单(需加盖公章);
7、报价文件(合理低价)(若有浮动,需作出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8、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七、询价方式:
1、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书面最终报价(合理低价),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完成鉴定所需要的车船费、交通费、临时雇佣人员工资、现场调查复核、报告打印、安全、保险等一切费用。
******水务局组织工作小组,对报名资料进行检查;满足资格要求后以报价最低为中选单位(若存在最低有多家单位则采取随机抽签)。
3、若报名人数在三家以下则视为废标,重新进行采购。
八、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1日上午10点。
2、询价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11:00。
******服务中心)。
4、询价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1日上午11:00。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询价申请文件恕不接受。
******水务局,采用邮件报名方式,直接将报名申请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超过报名时间要求视为无效报名邮件。(报名邮箱:******)。
******水务局。
7、联系人:刘老师 ******
******水务局所有)
******水务局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