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国有资产资源清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财政局拟对汶川县国有资产资源清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选取,特邀请相关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名称:汶川县国有资产资源清查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本项目共一包,预算价30万元;最高限价30万元。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人民政府官网向供应商发出邀请。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等规章制度,具有解决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相关问题的经验,能够提供必要的指导意见;能够根据采购人的安排和需求,及时完成相关服务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有从事国有资产资源清查的工作经验。
六、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18:00,逾期投递视为无效。
七、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财政局4楼会议室
八、竞争性磋商方式:综合评分法。
九、磋商文件须包含以下基本要件
(一)磋商响应函(加盖单位鲜章)。
(二)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三)报价表
(四)供应商单位基本情况表。
(五)服务要求应答表。
(六)商务应答表。
(七)供应商业绩一览表。
(八)供应商人员安排表。
(九)其他资料
十、本次最终确定供应商一名。
十一、项目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响应以下要求)
(一)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服务内容
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汶川县国有资产资源总体清查方案,明确清查目标、清查范围和清查要求,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并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理,及时上报自查情况报告和相关表格。
2.按照清查方案要求收集各行政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自查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同时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和抽查。
3.根据总体清查方案,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清查报表进行上报。并根据2023年资产年报数据对单位上报数据进行复审,重点审核土地、房屋、车辆、大型设备等闲置低效情况。汇总分类整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闲置低效资产情况,清理并区分被清查单位的可经营性资产和可出让资产。
(三)付款方式
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30%;供应商完成主要清查服务工作并出具全县资产清理报告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70%。
(四)本磋商邀请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供应商应针对汶川县国有资产资源清查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项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分项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汶川县国有资产资源清查项目磋商文件
******财政局
2024年9月24日
******财政局拟对汶川县国有资产资源清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选取,特邀请相关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一、项目名称:汶川县国有资产资源清查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本项目共一包,预算价30万元;最高限价30万元。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人民政府官网向供应商发出邀请。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熟悉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等规章制度,具有解决国有资产资源清查工作相关问题的经验,能够提供必要的指导意见;能够根据采购人的安排和需求,及时完成相关服务内容。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有从事国有资产资源清查的工作经验。
六、报名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18:00,逾期投递视为无效。
七、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财政局4楼会议室
八、竞争性磋商方式:综合评分法。
九、磋商文件须包含以下基本要件
(一)磋商响应函(加盖单位鲜章)。
(二)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三)报价表
(四)供应商单位基本情况表。
(五)服务要求应答表。
(六)商务应答表。
(七)供应商业绩一览表。
(八)供应商人员安排表。
(九)其他资料
十、本次最终确定供应商一名。
十一、项目其他要求(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中响应以下要求)
(一)服务期限
本次采购有效期为1年,到期后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二)服务内容
1.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汶川县国有资产资源总体清查方案,明确清查目标、清查范围和清查要求,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并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产清理,及时上报自查情况报告和相关表格。
2.按照清查方案要求收集各行政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自查情况报告及相关表格,同时对各行政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提交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和抽查。
3.根据总体清查方案,指导各行政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清查报表进行上报。并根据2023年资产年报数据对单位上报数据进行复审,重点审核土地、房屋、车辆、大型设备等闲置低效情况。汇总分类整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地方国有企业闲置低效资产情况,清理并区分被清查单位的可经营性资产和可出让资产。
(三)付款方式
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30%;供应商完成主要清查服务工作并出具全县资产清理报告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70%。
(四)本磋商邀请中没有提及的与本项目履约切实相关的事宜,在采购人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时按明细约定或后续补充约定(约定的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供应商应针对汶川县国有资产资源清查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项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分项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汶川县国有资产资源清查项目磋商文件
******财政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