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水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濮财市直招标采购-2025-2 | |||||||||||
2、项目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水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4,71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濮阳市生态环境局水环境监测实验室建设项目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运维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包 5.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相关现行国家技术规范要求 5.5.运维期限:2年 5.6.质保期:2年 5.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①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给予小微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格式) ②监狱************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证明或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2月18日 至 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此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3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媒介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运维24个月 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3.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使用IE11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供应商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供应商(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供应商(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濮阳市生态环境局 | |||||||||||
地址:濮阳市华龙区卫河中路186号 | |||||||||||
联系人:王信增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京开道与中原路交叉口东北角正大中心16楼 | |||||||||||
联系人:毛卫敏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毛卫敏 | |||||||||||
联系方式:******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