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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沙河校区二期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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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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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大学沙河校区二期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5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UPT-FWXCZB-24034

******大学沙河校区二期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最高限价(万元)

实施地点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者服务要求

01

******大学沙河校区二期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第二次)

90

******大学沙河校区

1项

******大学沙河校区二期项目地块位于昌平区沙河镇高教园区,现状地类追溯为村庄、沟渠、建制镇、农村道路、其他草地、其他林地、乔木林地,权属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面积为13.3公顷,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有关标准的要求,对沙河校区二期建设用地内的土壤污染状况进行初步调查。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污染识别、制定初步采样分析计划、现场采样、数据分析与评估、编制土壤污染状况报告,报告编制完成后,配合上报昌平区生态环境局,由生态环境局会同规自分局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评审会后由生态环境局出具项目复函。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始至生态环境局出具项目复函完成日止(若不需要做进一步污染状况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则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获得生态环境局正式项目复函的整个流程时限严格控制在两个月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中型,小型,微型)   □小微(小型,微型)   企业采购。即:采购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3.2.1供应商在生态环境部全国土壤环境信息平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执业情况信用记录系统”中,从业单位无行政处罚信息。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3.2.3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原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至 2024年09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507

方式:现场领取。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2)被授权人购买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应清晰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原件及复印件均需清晰可辨,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查。未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登记而复制文件投标的,其投标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大学保卫处楼204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大学保卫处楼204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财政支持贫困村微小型项目村级组织自建自营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办库〔2019〕75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大学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联系方式:赵鹏、王碧霄 010-******、010-******-7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鹏、王碧霄

电 话:  010-******、010-******-7000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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