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的要求,现将平罗县城新区2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进行公示:
1、地块基本情况
平罗县城新区20-7#地块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城关镇贺兰山路西侧,金桥路北侧,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06°31′40.589″,N:38°55′19.763″,占地面积约为7252.1m2,地块东南侧为20-5#地块、西南侧为新利小区,西北侧******居住用地,项目历史权属较为清晰。
2、调查结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的规定,本项目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调查,该建设用地及临近区域历史上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化学品储罐、污水处理等设施或活动,本项目建设用地不属于污染建设用地,建设用地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员健康的影响风险较低。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建设用地目前尚未开工。该建设用地环境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项目建设用地可以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利用。
3、联系方式
******资源局
联系人:王科长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