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众·芳华别院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第三次)
竞争性磋商邀请
广安卓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对爱众·芳华别院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第三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爱众·芳华别院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第三次)
2.采购人:广安卓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最高限价:50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爱众·芳华别院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第三次)采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有限公司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二)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拥有一个投资额不小于30000万元或总建筑面积在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或土木建筑)或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资格,且必须注册在供应商单位。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竞争性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 10 月 12 日至2024年 10 月 14 日每天上午09:00-11:30,每天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或网上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无偿获取。
报名提交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领取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以上信息若因领取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领取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现场获取:广安爱众运营中心友爱楼321室;网上获取:将报名资料扫描后连同报名登记表通过邮箱发送至******;如未收到回函,请及时联系。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5 日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友爱楼318室)。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卓恒******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广安市凤凰大道777号爱众运营中心友爱楼3楼
联系人:吕女士
联系电话:******
爱众·芳华别院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邀请.pdf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