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代理机构)拟对“S514工程桥梁超危大专项施工方案咨询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采购人承诺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内容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S514工程桥梁超危大专项施工方案咨询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210000元。
注:包含但不限于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人工、管理、办公、交通、各项专家论证费及完成本招标文件约定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含税总价:不含税总价*(1+票面税率)。
(四)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五)项目概况:S514广安机场至广安区枣山段新建工程。项目按设计速度60Km/h双向六车道的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为33.5m/27m,路线全长约9.484公里,齐福连接线长0.275公里。项目合计占地约1105亩(其中机场至齐福连接线段约700亩,齐福连接线至枣山段约405亩)。计划工期三年,项目总投资16.23亿元。
二、采购要求
(一)服务内容:S514广安机场至广安区枣山段新建工程机场互通涉及的6座现浇箱梁桥超危大工程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模板及支撑体系专项设计及荷载验算,并须通过专家论证(费用包括在咨询服务费中),每座桥梁采用两种及以上方案(即满堂支撑架方案、贝雷架方案或满堂支撑架+贝雷架组合方案)作对比后,采用最优的方案进行详细编制、成熟的传统施工工艺、能指导后续实际施工和保证能通过专家论证。
(二)服务期限:20个日历天。
(三)调价机制:无。
(四)付款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2.进度款:完成6座现浇箱梁桥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模板及支撑体系专项设计及荷载验算等),并提供成果报告后,付至该项目合同不含税总价的50%。
3.结算款:6座现浇箱梁桥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通过专家论证并提交由行政主管部门抽取的专家论证评审结果报告,付至该项目合同不含税总价的95%。
4.完成6座现浇箱梁桥架体搭设并验收合格后,付至该项目合同不含税总价的100%。
5.在采购人每次支付咨询费用前,成交供应商需按要求足额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成交供应商所开发票票面价税合计进行支付。
(五)验收:
1.验收标准: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2.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附件合同主要条款(附件请到项目公告页面自行下载)。
三、参与方式及保证金缴纳
(一)参与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竞价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公告时间内注册并登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index),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网络竞价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并按要求上传资格审核材料并交纳保证金。
注:在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或上传材料的,不能进入竞价环节。
(二)请各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交纳竞价保证金:
保证金交纳金额:2100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公告期内。
保证金交纳方式:
******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接受第三方代付),转账时请核实招采系统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
②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系统申办保函。保函或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最迟不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三)保证金的退还
************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成交供应商缴******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无息退还。保函方式缴纳的到期后自动作废。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1.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资格的;
2.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责的除外)、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不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本项目采购公告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有)的;
5.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响应本采购项目的;
6.所有参与本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
7.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注:供应商未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供应商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并将保证金余额直接划转至采购人指定账户,由采购人处置。
(五)履约保证金:合同不含税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照“取整就低”原则取整至百位(如4999元取整为4900元),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约定执行)。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保函。
******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银行/公司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在收到付款要求后立即支付索赔金额,无须招标人提供任何证据或经任何索赔程序。
(六)采购合同签订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四、供应商基本要求及需提交的资料
(一)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提供三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二)业绩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截止时间)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超危大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业绩。【①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②近5年日期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评判标准。】
注: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在项目公告结束前供应商可多次更新上传资料,公告结束后上传的资料将无法更新更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公告结束后统一审核供应商上传的资料,资料审核不通过或者保证金未足额交纳的供应商无法进入后续竞价环节。
五、成交规则
(一)公告期:2024年9月20日09:00至2024年9月24日17:00。
1.公告期满,如公开未征集到三家符合的意向供应商,则自动终结公告。
2.公告期满,如公开征集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意向供应商,则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根据本公告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代理机构在公告期结束后,对意向供应商上传的资料和资格进行审查。
******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组织竞价,采取网络竞价(反向多次,本项目按不含税总金额进行下浮报价)的方式,价低者中。竞价规则如下:
(1)竞价起始价:210000元;
(2)减价幅度:500元;
(3)限时报价期:10分钟;
(4)延时报价期:120秒/每轮;
(5)竞价时间:代理机构在公告截止后另行通知。
******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在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各包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意向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即代表其对本公告所有规定充分理解并完全响应。
(三)意向供应商应认真考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一切价格风险因素,包括政策性调整、技术性调整、人工等物价上涨,任何因价格波动因素而要求采购人进行索赔以及增加费用或供货期延长将不被准许。
(四)在参与本项目过程中若发现意向供应商围标、串标、挂靠嫌疑,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本次采购,同时报送相关纪检部门,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处理,采购人有权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采购人查实成交供应商有围标、串标、挂靠行为的,采购人将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其中未明确事项可根据法律法规、采购人相关内控制度、采购合同及行业相关规范执行,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七)本次竞价过程及结果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上进行公示,请供应商自行查看。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有限公司广安分所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人民币2000元。收款账户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有限公司广安分行
******银行账号:******0004
八、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竞价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官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有限公司(******/)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谈女士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人:谭先生
异议受理人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广安分所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
邮箱:******
平台咨询电话:028-******
附件:合同主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