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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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陆川县古城镇污水管网延伸改造工程-东北片区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
招标人 | ******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建设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阶段,东至古城二中,西至395县道及国土所门前道路,共建设管网2151m,其中污水管885m,雨水管1266m,最终以经审图合格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04日北京时间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服务中心八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陆川县温泉镇陆兴北路兴达一巷路口)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陆川县第七建筑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陆川县第七建筑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陆万捌仟贰佰捌拾肆元陆角壹分(¥******.61)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欧进榜(注册编号:桂******1854;身份证号:4501***********59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雪玲(身份证号:4525***********90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陆川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雨污分流建设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100分;市级:100分。 | |||||||||||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捌万肆仟零贰拾壹元陆角壹分(¥******.61)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吴德锋(注册编号:桂******4298;身份证号:4509***********47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谢世玲(身份证号:4509***********12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100分;市级:100分。 | |||||||||||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大写)伍佰叁拾捌万零玖拾壹元陆角整(¥******.60) | |||||||||||
工期 | 36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梁荣武(注册编号:桂******3702;身份证号:4525***********475)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必佳(身份证号:4505***********954)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陆川县城南片区纬四路(东滨路~东环路)建设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区级:100分;市级:100分。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人民政府门户网(******) 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陆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