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红原县交通运输局红原县X124阿龙路(龙日坝至阿木乡S313岔口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工程-K49+000路左混凝土拌合站、冷拌站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红原县X124阿龙路(龙日坝至阿木乡S313岔口段)幸福美丽乡村路工程-K49+000路左混凝土拌合站、冷拌站
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红原县龙日镇
建设单位:红原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内容:年生产混凝土12000立方米、水稳料42000立方米
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10月11日
(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罗小波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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