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潘县清真屠宰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松潘县清真屠宰场建设项目
2******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青云镇石河村台子地
4、建设内容:项目拟投资4435.31万元,新建占地29.235亩的清真屠宰加工厂(包括屠宰加工厂、污水处理站、其他配套工程建设及相关设备安装调试),年屠宰牛8万头、羊3万头。其中: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牛5万头。对外代屠宰加工牛3万头、羊3万只。项目仅包含牛、羊屠宰,屠宰后鲜肉即行销售,不涉及肉类加工及冷冻存储。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勤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进安镇城北街529号1栋1单元1楼1号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工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安蓉路8号4幢1单元6楼6056号
四、公众意见表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附件1)进行填写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交意见表,也可通过电话的方式向我们表达您的意见。
公示有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单位)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个人)
******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