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县司法局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与相关规定条例,汶川县司法局“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汶川县司法局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业主:汶川县司法局。
3.项目最高限价:项目最高限价:9万元。
4.采购需求: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三台,详见设备参数表。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相关事宜
(一)报名及比选: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18:00点截止。
2.比选时间:以汶川县司法局电话通知为准。
3.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4、报名资料: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5.询价地点:以汶川县司法局通知为准。
(二)报价材料要求:
1.投标函;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鲜章);
4.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三)供应商确定:
在相同条件下,原则上以最低报价确定供应商;确定后,将书面通知供应商;若存在最低报价相同有2家及以上情况时,由县司法局在现场组织随机抽签,确定中选单位;若报名人数在三家以下则视为废标,重新进行询价。
五、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卢女士,地址:汶川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837-******,邮箱:******
(本询价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汶川县司法局所有)
附件: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设备参数表
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文件与相关规定条例,汶川县司法局“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设备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欢迎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汶川县司法局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业主:汶川县司法局。
3.项目最高限价:项目最高限价:9万元。
4.采购需求: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三台,详见设备参数表。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询价相关事宜
(一)报名及比选: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2日18:00点截止。
2.比选时间:以汶川县司法局电话通知为准。
3.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4、报名资料:提供单位介绍信和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5.询价地点:以汶川县司法局通知为准。
(二)报价材料要求:
1.投标函;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加盖鲜章);
4.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财务报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三)供应商确定:
在相同条件下,原则上以最低报价确定供应商;确定后,将书面通知供应商;若存在最低报价相同有2家及以上情况时,由县司法局在现场组织随机抽签,确定中选单位;若报名人数在三家以下则视为废标,重新进行询价。
五、采购人信息
联系人:卢女士,地址:汶川县司法局,联系电话:0837-******,邮箱:******
(本询价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汶川县司法局所有)
附件: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设备参数表
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设备参数表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 | 1、通过自助互动实现各类普法内容搜索、业务预约办理; 2、支持智能咨询和智能法律意见书生成; 3、自动播放普法内容:自助服务终端在无人点击互动时,待机一段时间后,进入自动循环播放各类普法宣传视频,待机时间可按需求修改; 4、文书文本扫描下载:提供各类法律文书文本资料,支持用户以手机扫描二维码进行预览、下载等操作; 6、≥200万有效像素专用高清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用于视频电话功能,可远程视频咨询、调解、核验等; 7、具备人脸识别模块和二维码扫描模块; 8、互动区域显示尺寸:≥32英寸(16:9);物理分辨率:≥1920×1080,红外≥10点触摸; 9、需和本单位原有智能服务终端的后台管理系统无缝对接; 内含远程视讯应用软件: 1、集支持最新音视频编解码的远程音视频交互、律师服务统计查询、律师服务满意度评分、电子服务台账等综合视讯业务应用于一体; 2、高清视频最高支持4k(3840x2160),支持1920x1080@60fps,兼容标清视频图像; 3、屏幕流数据共享技术可以实现最高1920x1080(1080p)的高分辨率、高帧率的屏幕流数据传输; 4、具备投屏智能化,每路图像1080p解码投屏能力,可在律师端将远程咨询中的整个视频布局或单路视频投送到大屏幕; 5、具备录制功能,录制文件格式为标准流媒体格式,可配合录播服务器进行远程咨询过程中的单流、双流录制,并可在软件内进行点播 6、远程视讯应用需采用 tcp/ip 方式无缝对接本单位已有视讯中心交换系统、局机关及司法所视讯终端; | 3 | 台 |
2 | 安装集成 | 项目实施所需的各种线缆辅材、路由器、安装调试、技术服务等 | 1 | 项 |